“閉嘴!他是當班警察”
我在美國紐約市政府一個部門分管數據,一年多以前,我協助紐約市警察局更新他們的數據系統,以適應政府不斷調整的作業規范。
乍到警察局,真有些緊張。這里出出進進的凈是人高馬大之輩,個個腰間別著盒子槍。這種槍是特制的,彈夾長裝彈多。我剛到,他們就張羅著為我辦工作證。我說急啥,可他們說要馬上辦,好像不辦我就無法工作一樣。工作證上有我的照片,還有警徽,雖比不上那些警察手中的金屬警徽,卻也威風八面。
那天,我從弗吉尼亞州度假回來,經過瓦利桑諾大橋時正趕上大堵車。兒子吵著要上廁所,他越叫我越煩,腦子一熱,索性從旁邊的車道繞到前面插隊,想盡快下橋。沒想到,一輛警車正在我試圖插隊的地方“守株待兔”。警察嚴肅地示意我停車。
我沮喪到家,恨不得把車倒回去,讓一切重來。慌亂中,太太提醒我:“你不在警察局工作嗎,給他看看證件。”我于是把工作證遞過去,心狂跳,拼命想著該如何回答人家的提問,仿佛這證件是假的。
攔住我的那位警察根本沒說話。他把工作證還給我,轉身跑回擁擠的車道,嘟嘟嘟吹著哨,無比神圣地攔下所有車輛,接著對我大喊“開過來開過來”。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,沒敢動。那位警察跑過來,用力敲我的車頭:“先生,跟著我跟著我。”
太太叫起來:“走啊,人家給你開道呢,傻不傻呀你。”我這才反應過來,原來他是優先讓我下橋。我受寵若驚地開過去,后面有人沖著警察怒吼:“憑什么他先走?這不公平!”警察的回答干凈利索:“閉嘴!他是當班警察。”
我是警察?嘿,我是警察了!一路上,我把這情景重溫了一遍又一遍,怎么想怎么舒坦。打那以后,我總把工作證像護身符似的帶在身上。
有一次,我在長島鐵路道格拉斯頓站附近發信,發完后想也沒想就調頭往回開。那條路是雙黃線,不準調頭。一輛警車剛好路過,被我擋個正著。警車來了個急剎車,接著警笛就響了起來,命我停車。
我把車停在路邊。一位胖警察面帶怒容走向我:“你怎么開車的?把駕照和車輛注冊卡拿出來!”我遞上3張卡,除了他要的兩張,還有我的工作證。他一愣,接著表情就變了。“你小子真夠嗆,下次注意點兒。”我連忙道歉:“對不起兄弟,是我的錯。”他揮揮手,撤了。
“臨時工警察”也是警察
還有一次,我在新澤西州的機場送朋友,回來時走錯了路,找不到高速公路的入口,卻闖進了一個安靜的社區。我急著擺脫困境,當車接近停車標志時,一踩油門就沖了過去。一輛警車立即魔術般地出現在我身后。我沒在意,準備給他亮證。誰知馬失前蹄,那天竟忘了把工作證帶在身上。我急出了一身汗,拼命解釋“我在紐約警局工作,是你的同行”云云。
證件呢?給我看。
忘帶了,真的忘了。
對不起,這是罰單。
我還能隨便胡說嗎?
沒說你胡說,有話對法官講去。
警察面帶嘲諷地把一張黃色的罰單交到我手上。交通罰單中,黃色最嚴厲,我必須出庭接受法官的裁決。
這下我傻了,心說:活該,你算個鳥警察,頂多是個臨時工,還敢到外州撒野,看你今后還狂不狂!
出庭那天,我帶上了工作證,外加我在警察局這個項目上得的獎狀,誠惶誠恐地走進法庭。
在這里排隊登記的人們大多是少數族裔,法警對他們十分嚴厲。有位老兄說西班牙語聲音很大,法警警告了他。過一會兒他又大聲說話,警察轉身就要拷他,他左求右求才算了事。
輪到我時,我把罰單連同工作證一塊兒遞給了負責登記的女秘書。她看著我的工作證,困惑地問:“你是警察?”“我在紐約警局工作。”“你跑到這兒干什么?”“不是你們讓來的嗎?”“你跟我來一下。”
她把我帶到一位西裝革履的紳士面前,匆匆對他說,搞錯了,人家也是警察,這是友軍誤傷。那位先生接過我的證件看了一眼,馬上面帶微笑地走上來,給了我一個擁抱,嚇了我一跳。他邊道歉邊呼喚著:“麥可,開什么玩笑,瞧你辦的這事。”
另一位警察馬上走了過來。我一看,正是他給我開的罰單。當他搞清是怎么回事后,尷尬地說:“這不賴我,誰讓你那天不帶證件?”我趕緊借坡下驢:“對對,賴我。你做得對。”
法庭上,法官正在審案。紳士把我和麥可帶到法庭的側面,不斷對法官打手勢。法官讓下邊的人等著,走過來說:“沒見我忙著審案嗎?”紳士向他解釋發生了什么,法官轉身對我說:“真對不起,讓你跑一趟。你住哪兒?道格拉斯頓。這么遠跑過來!那個喬治棒球隊的投手,就是你們道格拉斯頓人。還有環球制片廠的創辦人,原先也住那兒。”可惜我不懂棒球,沒聽說過這些名字,只顧裝腔作勢:“對對,一點兒不錯。你對那兒挺熟嘛。”
走出法庭時已是滿天星光,我在路燈下給家人撥電話,想告訴他們罰單的事已搞定,可電話占線,再撥,還占線。
話到嘴邊說不出來的滋味很難受,像煙癮犯了卻摸不著煙。我恨不能對著路人大喊一嗓子:我是警察我怕誰呀!不過沒喊成,電話這時接通了。